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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清收合作机构备选库入库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为满足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需求,公司拟建立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清收合作机构备选库,现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筛选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清收合作机构入库,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本次筛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概况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发起设立的广西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连续6年保持AAA主体信用评级,荣获纳税信用评价“5连A”企业,业务范围涵盖自主收购处置业务、合作收购处置业务、收购重组类业务、受托收购处置业务、债转股业务、并购重组业务、共益债业务、资产剥离业务、破产重整投资业务破产管理人业务、咨询顾问业务等。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参与广西区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资质、参与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业务资质、破产管理人二级资质。

二、招募背景及需求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获得参与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业务资质,现基于公司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业务的发展,需配备相应机构和人才队伍,在清收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清收效率。

三、招募流程

(一)发布招募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募信息。

(二)提交材料

合作机构书面提出申请及提交材料,所提交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机构最新章程;

3. 机构最近三年完税证明材料;

4. 机构情况介绍,包括基本情况、发展历程、股东背景、人员规模、项目经验、清收系统、处置偏好、处置优势等;

5. 贷款清收合作过往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少于一家);

6. 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方案)及清收流程;

7. 常年法律顾问或者法律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8. 从业人员社保记录(不得少于10人),其中不少于5人有1年以上的社保记录;

9. 机构清收设备证明材料;

10. 现场办公照片5张以上;

11. 其他应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三)筛选入库

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筛选入库并进行动态管理。

(四)结果公布

公布招募结果,并与进入备选库的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四、机构资质要求

(一)参与招募的合作机构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成立的时间不得低于三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提供服务。除律师事务所外的其他机构,注册经营范围需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项或类似表述内容: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通知提醒服务、信息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商账风险管理、金融业务流程、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科技服务等。

2.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近五年(不满五年的则为自成立以来至今)内具有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类机构提供过类似贷款清收服务项目的业绩。

3.合作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发生过因恶性清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并须提供相关承诺。

4.合作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并须配备满足清收业务需要的各类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办公桌椅、电话、传真、外访录音设备等),且能满足保密要求,清收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公司随时抽查。

5.合作机构应具有熟悉不良贷款处置业务知识的常年法律顾问或者专职法务人员以及其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提供法律顾问聘书或律师从业执照(或者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专职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有固定的清收团队且参保人数不得低于10人。

6.合作机构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详细完整的清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7.合作机构应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应急预案,该预案须能够有效规避或缓释因突发状况(如舆情等)所造成的潜在风险。

8.合作机构须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及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和相应的保密措施体系,客户数据须以安全方式进行传输,严禁发生泄露客户信息的状况。

(二)合作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准入:

1.存在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出让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资产包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3.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保证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

5.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作为标的债权清收处置主体的情形。

五、报名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第一批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

(二)提供两份纸质材料(其中正本、副本各一份),邮寄或送至: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大厦15楼;

(三)发送电子材料(盖章后纸质材料的扫描件)至电子邮箱:417506248@qq.com,邮箱发送材料命名格式:清收+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1.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2.请机构报名后保持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畅通,由我公司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资质、代理能力和资源优势等因素,适时通知机构进行后续面谈。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将同时于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本公告仅限于意向合作机构的招募,不构成招标邀约;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具体合作项目在库内选聘合作机构后并另行签订具体合作项目的相关合作协议。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招募,长期有效。

             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15676102260。